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激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均可享受工龄工资待遇。
二、工龄工资标准
1. 工龄工资的计算以员工在本公司实际工作的完整年份为依据,每满一年增加一定金额的工龄工资。
2. 初次实施时,第一年的工龄工资为50元/月;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0元/月,即第三年为100元/月,第四年为150元/月,依此类推。
三、发放方式
工龄工资按月随工资一同发放,并计入员工个人收入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公司将对工龄工资标准进行适当修订。
四、其他规定
1. 员工在领取工龄工资期间若因个人原因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停止计发工龄工资。
2. 若员工因公调动至公司其他部门,其累计工龄保持不变。
3.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珍惜岗位,与公司共同成长,实现个人价值与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以上为《工龄工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