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表彰在2008年宁波市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这些先进集体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高效处置,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的典范。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我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先进集体为榜样,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的全面提升。
特此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
2023年10月19日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您的提供的标题进行的扩展撰写,确保了与原标题的高度一致性和相关性。如果您有其他具体需求或需要调整,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