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党员活动室是开展党内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各地纷纷提出了党员活动室的“六有”标准。这一标准不仅明确了党员活动室的基本配置要求,也为基层党组织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
一、有标识牌
党员活动室应设置统一的标识牌,标明“党员活动室”字样,便于党员和群众识别。标识牌的设计应当简洁大方,符合党的形象要求,同时也要体现地方特色。
二、有设施设备
党员活动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桌椅、投影仪、音响等,以满足日常学习和会议的需求。此外,还应配备书架,存放党建相关书籍和资料,方便党员查阅。
三、有制度上墙
党员活动室应将党的基本制度、纪律要求等内容上墙展示,如党章、党员权利义务、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使党员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责任。
四、有学习资料
党员活动室应备有丰富的学习资料,包括党报党刊、理论书籍、政策文件等,供党员学习使用。同时,还可以通过电子屏等方式提供最新的时政信息和学习资源。
五、有活动记录
党员活动室应建立完善的活动记录制度,对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等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查阅和总结经验。
六、有服务功能
党员活动室不仅是党员学习的地方,还应具备一定的服务功能,如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困难帮扶等服务,发挥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总之,“六有”标准的提出,旨在全面提升党员活动室的功能性和实用性,使其真正成为党员学习、交流、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