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社区孝善理事会规章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理事会成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推动社区内敬老爱幼、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形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理事会名称为“社区孝善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以“尊老爱幼、邻里互助”为核心宗旨,致力于构建和谐友爱的社区环境。
第三条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于社区公益事业。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会长负责全面领导理事会的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在会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秘书长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及文件存档。
第五条 理事会下设宣传组、活动策划组和服务组三个部门,分别负责宣传推广、活动组织以及具体服务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凡居住在本社区内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热心公益事业者均可申请加入理事会。
第七条 成员享有参与理事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
第八条 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 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章制度;
- 维护社区稳定团结,促进邻里和睦相处;
- 定期向理事会汇报个人志愿服务情况。
第四章 活动安排
第九条 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大型主题公益活动,如老年人健康讲座、儿童教育辅导等。
第十条 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调整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第十一条 对于特殊节日(如重阳节、春节等),将集中力量开展专项庆祝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理事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会员缴纳的会费。
第十三条 所有财务收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账目明细。
第十四条 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任何开支都需经过会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十五条 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 监事会有权对理事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向全体成员报告调查结果。
第十七条 若发现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社区孝善理事会所有。
第十九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规章制度时,须经全体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通过以上规章制度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有效提升社区居民之间的凝聚力,共同创造一个充满爱心与温暖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