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法院:
本人(或本单位),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______,现居住于__________。关于__________(案由)一案,本人已充分了解案件经过及相关事实,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慎重考虑。
鉴于案件的具体情形及当事人的态度,本人认为此次事件属于偶发性矛盾引发,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当事人已经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本人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因素,本人决定对当事人表示谅解,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此,本人郑重声明如下:
1. 本人自愿放弃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 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从轻处理当事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3. 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干扰司法公正,也不再就此事件提起民事诉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追责。
以上所述均为本人真实意愿,若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谅解人(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谅解书需由谅解人亲自签署,不得代签或伪造。如涉及单位出具谅解书,则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请注意,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调整,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此外,在正式提交前,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