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公示格式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透明,现将本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审原则
本次评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成果。
二、评审范围
参与本次评审的教师包括具备相应资格的中高级职称申报者,涵盖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
三、评审标准
1. 教育教学能力:重点考察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组织和学生评价能力。
2. 科研能力:关注教师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和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
3. 社会贡献:评估教师在教育领域的社会影响力和服务意识。
四、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com
六、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名单》。
希望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评审过程,共同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风气。
特此公示。
评审委员会
2023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旨在满足您的需求,同时保持较高的原创性和可读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