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患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在校园内的学习与生活安全,维护其身心健康,同时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心理疾患学生安全协议书》。本协议旨在明确学校、家长及学生本人在心理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构建多方协作的安全支持体系。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通过家校合作,建立对心理疾患学生的有效关注机制,及时发现和干预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营造一个理解、包容、支持的学习环境。
二、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因患有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自闭症谱系障碍等心理疾病而需要特别关注和支持的学生。
三、各方职责
1. 学校职责:
-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评估学生心理状态;
- 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或辅导员进行个别辅导;
- 在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 保护学生隐私,未经许可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 家长职责:
- 主动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 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在家中的情绪变化和行为表现;
- 配合学校安排的咨询与干预措施;
- 提供真实、完整的病史资料,以便学校做出科学判断。
3. 学生本人职责:
- 积极配合学校和家长的关心与帮助;
- 如实反映自身心理状况,不隐瞒重要信息;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避免因情绪波动引发不良后果。
四、安全防范措施
1. 学校将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热线,便于学生随时寻求帮助;
2. 对于存在较大风险的学生,学校将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
3. 家长需保持与学校的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变化;
4. 在特殊情况下,如学生出现自伤、自残或攻击他人等行为,学校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并通知家长及相关机构。
五、协议签署
本协议由学生监护人、学生本人及学校代表三方共同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经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
六、附则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本协议进行修订和完善。
签署人: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学生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学校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