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测绘生产过程中各类困难的分类与管理,提高测绘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财政部于2009年发布《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财建〔2009〕17号)。该文件旨在明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不同作业条件下的测绘难度等级,为测绘项目预算编制、资源配置和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本细则适用于国家基础测绘、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采集等各类测绘活动。通过对测绘区域的自然环境、地理条件、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将测绘任务划分为不同的困难类别,并制定相应的作业标准和费用标准。
一、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的划分原则
1. 自然地理因素:包括地形起伏程度、海拔高度、气候条件、地质构造等对测绘工作的影响。
2. 技术复杂度:涉及测量精度要求、数据处理难度、设备使用条件等。
3. 作业环境条件:如交通不便、通信不畅、人员安全风险等。
4. 资源保障能力:包括电力供应、物资补给、后勤支持等方面。
二、测绘困难类别的具体分类
根据上述原则,细则将测绘生产困难类别分为以下几类:
- 一类困难:指在极端恶劣环境下进行的测绘任务,如高海拔地区、极地、深山密林等,具有极高的技术难度和作业风险。
- 二类困难:在较为复杂的地形条件下进行的测绘,如丘陵地带、峡谷区域、多雾山区等,需采用特殊设备和技术手段。
- 三类困难:在一般地形条件下进行的测绘,但受局部环境影响较大,如城市密集区、水域边缘、植被覆盖较厚区域等。
- 四类困难:在常规地形和良好作业条件下进行的测绘,属于常规作业范围,技术要求较低。
三、困难类别对应的作业标准与费用标准
细则还明确了各类困难等级对应的作业时间、人力配置、设备投入以及预算标准,确保测绘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例如,一类困难的测绘项目可能需要增加50%以上的预算,而四类困难则按常规标准执行。
四、实施与管理要求
各测绘单位应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测绘任务的困难等级,确保项目计划的准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标准。
总之,《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财建〔2009〕17号)是测绘行业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提升测绘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控制项目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测绘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