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信息传递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一、明确报送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责任人需定期检查报送流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杜绝因信息滞后或错误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二、规范报送内容
报送信息应涵盖工作进展、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下一步计划等内容。重点突出阶段性成果和典型经验,避免泛泛而谈。对于涉及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的信息,须第一时间上报,不得延误或隐瞒。
三、优化报送方式
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信息报送,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内部系统、电子邮件或专用平台等方式进行报送,确保信息传递安全、快捷。
四、强化审核机制
建立信息审核制度,由分管领导对报送内容进行初步审阅,确保信息符合实际、表述清晰。对存在疑问或不完整的内容,应及时反馈并督促补充完善。
五、加强考核管理
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报送及时、质量高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报送或报送内容严重失实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切实提升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