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药店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药品采购与验收管理
在药品采购环节,我药店始终坚持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供货商具备合法资质,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购进票据。所有药品入库前均进行严格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二、药品储存与陈列管理
店内设有符合标准的药品储存区域,配备温湿度监控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药品分类摆放整齐,标签清晰,近效期药品单独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同时,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区管理,防止混淆。
三、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
药店员工均持有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药品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同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影响药品质量的疾病。
四、处方审核与用药指导
对于处方药的销售,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由执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同时,积极向顾客提供用药指导,解答用药疑问,确保患者安全合理用药。
五、计算机系统与信息化管理
我药店已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药品进销存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能够及时查询药品库存、销售记录及有效期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可追溯。
六、问题整改与持续改进
通过此次自查,发现部分药品陈列不够规范,个别员工对药品有效期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药店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药品服务质量。
总之,我药店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管理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可及,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放心的药品服务。
零售药店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