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合伙经营协议书(决议)】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与旅游行业持续升温的背景下,宾馆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更好地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实现共赢发展,各方合伙人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关于“宾馆合伙经营协议书”的决议。
一、合作背景与目的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单一经营模式已难以满足现代消费者对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更高要求。为应对市场挑战,提升宾馆整体运营能力,各方决定以合伙方式共同参与宾馆的经营管理,旨在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宾馆品牌。
二、合伙成员及出资比例
本次合伙经营涉及以下合伙人:甲方(姓名/公司名称)、乙方(姓名/公司名称)及其他相关方。各合伙人根据自身资金实力及业务需求,确定出资比例,并签署出资确认书。具体出资金额及股权分配详见附件一。
三、经营管理模式
1. 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由各方代表组成,负责宾馆日常运营、财务决策、重大事项审议等事务。
2. 设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支需经委员会审核后执行,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
3. 明确职责分工,设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运营主管等关键岗位,由合伙人轮流或指定人员担任。
四、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1. 宾馆经营所得净利润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周期为季度或年度。
2. 如遇经营亏损,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直至全部出资弥补为止。
3. 亏损期间,合伙人应共同商讨调整策略,优化成本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五、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需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各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宾馆良好社会形象。
3. 本协议一式多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宾馆合伙经营协议书 决议”是各方在充分沟通、理性分析基础上达成的共识,体现了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未来,各方将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宾馆事业稳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