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制度】为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园饮用水的安全、卫生与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源管理
幼儿园饮用水必须来自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市政供水系统或经检测合格的自备水源。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来源不明的水作为幼儿饮用水。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防止水质污染。
二、水质检测
幼儿园应建立饮用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每学期至少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水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H值、余氯含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等。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饮水设施管理
幼儿园内所有饮水设备(如开水器、直饮机、保温桶等)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清洗、消毒,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味、无杂质。每次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水质问题。
四、饮用水供应
幼儿园应保证幼儿每日有足够的饮用水供应,特别是在户外活动、午休前后等时段,应提供清洁、温度适宜的饮用水。教师应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避免饮用过冷或过热的水。
五、人员培训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饮用水安全知识,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饮用水安全管理的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新入职员工须接受相关培训后方可上岗。
六、应急预案
幼儿园应制定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水质污染、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幼儿健康的危害。
七、家长沟通
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通知等形式向家长宣传饮用水安全知识,增强家长对幼儿饮水安全的关注与配合,共同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后勤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班级及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确保幼儿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