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报案材料》(7页)】一、报案人基本信息
报案人姓名:张某某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5年5月10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38XXXXXXX
联系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二、被举报人基本信息
被举报人姓名:李某某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8年12月15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39XXXXXXX
联系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6月,报案人张某某通过朋友介绍与被举报人李某某相识。李某某自称是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拥有丰富的工程资源,并表示可以为张某某提供一份建筑工程合同,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施工并支付相应款项。
在双方多次沟通后,张某某于2023年7月15日与李某某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某负责某小区的外墙装修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内容、工期、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合同履行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张某某在签订合同后,按要求向李某某支付了定金人民币30万元,并组织施工团队进场准备施工。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李某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手续,也未安排任何管理人员到场监督。
2023年8月中旬,张某某发现李某某频繁失联,电话无法接通,微信消息也不予回复。随后,张某某前往李某某所称的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无该人员注册信息,且办公地点已空置多时。
五、证据材料清单
1.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共1份)
2. 张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共12页)
3. 张某某向李某某转账的银行凭证(共3份)
4. 李某某提供的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共2页)
5. 工程现场照片及施工记录(共5页)
6. 证人王某的证言(共1页)
7. 建筑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共1页)
六、报案理由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本案中,李某某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虚构身份、伪造资料,骗取张某某的信任,并收取高额定金,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七、请求事项
1. 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
2. 请求依法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3. 请求协助追回张某某已支付的30万元定金及相关损失;
4. 请求对涉案合同及相关证据进行进一步调查与核实。
报案人:张某某
报案时间:2024年4月5日
联系方式:138XXXXXXX
(注:本材料为报案人真实陈述,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