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营造整洁、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爱国卫生工作是促进全民健康、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及各类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本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组织与职责
1. 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
2. 各部门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协助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监督本部门的卫生状况。
3. 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环境卫生管理
1. 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渍、窗台无灰尘。
2. 每日安排专人进行清扫和保洁,做到定时清理、及时处理垃圾。
3. 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分类投放垃圾,严禁乱丢乱扔,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4. 定期对卫生间、茶水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洁,防止蚊蝇滋生,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四、健康教育与宣传
1. 定期组织爱国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
2. 利用宣传栏、内部网站、微信群等渠道,普及卫生知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集体荣誉感。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
1. 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2. 对卫生状况良好、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屡次不达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处罚。
3. 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全面提升单位的环境卫生水平,增强员工的卫生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为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