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四议两公开的管理工作制度】在基层治理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高村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切实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级“四议两公开”管理工作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确保村务决策符合广大村民的利益,增强村民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度和信任感,提升村级组织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四议两公开”基本内容
“四议两公开”是指: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1. 党支部提议
村党支部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本村实际情况,提出初步建议或方案,作为后续讨论的基础。
2. 两委会商议
村委会与党支部共同召开会议,对党支部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初步意见,为下一步审议做准备。
3. 党员大会审议
将初步方案提交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进行审议,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
4.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经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最终表决,确保决策符合大多数村民的意愿。
5. 决议结果公开
决议通过后,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包括决策内容、依据、程序等,接受群众监督。
6. 实施结果公开
在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定期或适时向村民通报进展情况和最终结果,确保公开透明。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村级经济发展规划;
- 重大工程项目立项与实施;
- 集体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
- 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
-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1. 各村要高度重视“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落实,将其纳入村级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制度的理解和参与意识。
4. 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事一档,便于查阅和监督。
五、监督与考核
乡镇党委、政府应加强对各村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评估,并将执行情况纳入村级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对不按制度办事、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村党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仅能够提升村级治理水平,还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