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件,明确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 机构名称
公司决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负责公司安全事务的管理机构,全权处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事宜。
2. 职责范围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 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 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 成员构成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技术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代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且具有执行力。
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数量要求
根据企业规模及业务性质的不同,按照国家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每百名员工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2. 任职资格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拥有相关领域的专业学历背景;
- 接受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
-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具体任务
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履行如下职能:
- 日常巡查作业现场,排查潜在风险点;
-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等应急活动;
- 记录整理安全档案资料,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上述安排能够有效落实到位,公司将采取以下几项保障措施:
1. 资金投入
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用于购置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开展专项培训项目等。
2. 绩效考核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管理层和个人的工作业绩评价体系中,实行奖惩分明的原则。
3. 持续改进
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现有的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们有信心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希望全体同仁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共同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