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乡村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村民行为,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到人,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治理格局,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公共设施完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及农村居民点,涵盖道路、公共区域、农户庭院、垃圾收集点、河道沟渠等各类场所。
三、职责分工
1. 村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全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检查评比,落实奖惩措施,指导和督促各村民小组开展日常保洁工作。
2. 村民小组长:具体负责本小组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村民开展清洁活动,及时上报问题并协助解决。
3. 保洁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清扫、清运垃圾,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4. 村民:自觉维护家庭及周边环境卫生,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不随意丢弃废弃物。
四、管理制度
1. 门前三包制度:各农户实行“门前卫生、门前绿化、门前秩序”三包责任制,保持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
2. 垃圾分类与处理: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设立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投放点,鼓励村民进行资源化利用。
3. 定期清扫制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村性集中清扫活动,重点清理道路两侧、沟渠边、公共场所等卫生死角。
4. 垃圾清运制度: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和运输,确保垃圾及时清运,避免积压和二次污染。
5. 公共设施维护:加强垃圾箱、公厕、排水沟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提升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五、监督检查
1. 村委会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农户或小组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 鼓励村民通过举报渠道反映环境卫生问题,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六、奖惩措施
1. 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如授予“最美庭院”、“卫生示范户”等荣誉称号。
2. 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取消相关福利待遇,严重者依法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村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品质。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