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工作室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进一步规范劳模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其在企业发展中的实际效能,特制定本《劳模工作室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劳模工作室,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劳模工作室在技术攻关、经验传承、团队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劳模工作室应以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技术进步为核心目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设立与申报
1. 劳模工作室由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劳动模范牵头设立,须具备明确的工作方向和发展规划。
2. 申报单位需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预期成果及保障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3. 鼓励跨部门、跨单位合作共建,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三、职责与任务
1. 开展技术攻关与创新实践,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
2. 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组织技术培训、经验分享等活动,提升员工技能水平。
3. 培养青年技术骨干,推动技艺传承,增强企业人才储备。
4. 定期总结工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四、管理与考核
1. 劳模工作室实行负责人负责制,由劳动模范担任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
2.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向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 实行年度考核评估机制,重点考察技术创新成果、人才培养成效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4. 对考核不合格或长期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工作室,将予以调整或撤销。
五、支持与保障
1. 各级单位应为劳模工作室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技术支持,保障其正常运转。
2. 鼓励将劳模工作室纳入企业创新体系,给予政策倾斜和资源扶持。
3. 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劳模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劳模工作室将成为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