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自查制度】为了保障在园幼儿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规范幼儿园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及分发等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幼儿园食品自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涉及食品供应的部门和人员,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厨师、采购员及相关后勤工作人员。通过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检查与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一、自查内容
1. 食品采购管理
- 所有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供应商需具备合法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 采购记录应完整,包括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信息等,确保可追溯。
2. 食品储存管理
- 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 冷藏、冷冻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温度符合标准,定期清洁消毒。
- 过期、变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应及时清理,严禁使用。
3. 食品加工与制作
- 厨师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
- 加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材清洗干净,烹饪充分。
- 禁止使用非食用性物质,杜绝使用过量添加剂。
4. 餐具与环境卫生
- 餐具应做到一餐一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 食堂及厨房区域每日进行清扫,垃圾及时处理,防止蚊蝇滋生。
- 定期对厨房设备、用具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5. 食品留样制度
- 每餐次应按规定留样,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记录。
- 留样容器应密封,标注餐次、时间、负责人等信息,便于追溯。
二、自查方式与频率
1. 日常自查
- 每日由食堂管理员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周度检查
- 每周由园方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查看食品质量、卫生状况、员工操作规范等。
3. 月度总结
- 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会议,汇总自查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责任落实
1. 幼儿园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2. 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3. 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为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